高雄小港一間工廠,員工進行清槽作業,槽壁原料突然崩塌,兩名員工遭活埋,其中上方的員工即時脫困,但另一名員工遭埋過久,搶救後宣告不治,總共造成1死1傷,高雄市府將追究雇主責任,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
消防人員趕抵事故現場,一名工人及時脫困,受到輕傷,沒有大礙,但另一名黃姓工人,被原料掩埋,岌岌可危。
消防人員:「他那邊有架繩梯(對啊對啊)。」
高桂分隊小隊長張永亮:「一人被覆蓋於槽井下方出口處,經分隊搶救後,由現場醫生判讀宣告死亡。」
勞檢處人員:「你好不好意思勞檢處有接獲通報你們這邊有故事發生。」
勞工局派員到場稽查,初步了解,雇主從事物料敲除作業時,沒有採取完備的安全措施,勞工局立即勒令停工。
勞工局主秘皮忠謀:「未採取擋樁限制高度或變更堆積等必要設施,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勞工局已勒令現場停工」
目前勞工局依違反職安法,調查後移送地檢署追究雇主責任,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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