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凶宅」,許多人的印象,除了房價會比市價低很多,心裡也會有不小的擔心疑慮,大部分都會對凶宅避而遠之,不過也是因為這樣,讓「洗屋師」這職業興起,也可以稱為「凶宅試睡員」。
透過手機鏡頭帶看屋子狀況,不說不知道,原來這個家是凶宅,而蔡先生會在這邊,正是因為自己是一名「洗屋師」。
洗屋師蔡先生:「不是拿水下去洗,民間習俗來說,是用我們的陽氣,來去洗淨這個凶宅裡面的一個凶氣,這是以民間習俗來說啦,那以科學角度來說,就是將我們的一個量子的能量,讓這個房子出過事故的,非自然死亡的,將這個氣場給穩定。」
洗屋師蔡先生:「這個洗屋是從日本引過來的,因為日本就已經行之有年,它也算職業,那只是屬於一個兼職的職業,那台灣本身這個凶宅的市場就滿大的,因為台灣滿多事故屋的,那很多是新聞沒有報導的。」
想幫「凶宅」去標籤化不是沒有原因,攤開「凶宅」價格,大約是市價再打個6到8折,若是登上重大新聞事件的凶宅,房價可能還會再下殺,甚至到2到3折都有可能,不過反之對於預算不足,同時也沒有太多顧忌的民眾來說,買凶宅在經濟壓力上也會輕鬆不少。
房仲業者郎美囡:「上下樓層它的影響性並不會那麼大,當然也要看它當初事故的這個情節,到底有多嚴重,比方說可能比較久,那有一些可能體液部分的話有一些外溢的話,可能下面的樓層它有比較大的影響,或者是這件事情相對來講,就是可能就是比如像是發生凶殺案,這類的社會情節比較重大的這樣子的一個情狀的話,有可能整棟的或是上下樓層,對面的戶型,它的價格會受到衝擊。」
儘管如此「凶宅的定義」,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僅能根據內政部在民國97年,發布的函釋中有提到的凶宅參考定義,房子必須是發生兇殺,想不開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事件,包括一氧化碳中毒等等,若生病或老死過世則不算凶宅,另外陳屍地點也是關鍵,事故地點得在建築的「專有部分」,而事故時間也必須在「賣方」持有的期間。
律師事務所所長吳威廷:「我們對於這個凶宅,還沒有一個很完美的定義,那每一個小要件其實都有額外可以解釋的空間,所以變成說內政部它有作一個契約範本,它裡面把這個現狀說明書裡面,有把凶宅列入了這個範圍,這個是必須要去做告知的,我們定義還沒有很明確以前,最好大家還是可以透過契約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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