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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 連領6個月租金補貼 突收「繳回補助」通知

記者 張蕙纖 / 攝影 周育鋒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3/13 20:28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13 20:28

要幫助租屋族,內政部在去年提出租金補貼2.0計畫,其中一項很大變動,是租客不再需要提供房東資料,不過有民眾反映,申請之後成功領到6個月補貼,卻突然收到政府通知所有補貼都要收回,原因是租賃地址沒有稅籍編號,房仲專家推估,可能是因為民眾住的地方是違建頂樓加蓋,房東沒有繳房屋稅也沒有臨時門牌,營建署則說明,可能是在換新約審核或是地方政府查房東資訊時,發現審核誤差。

圖/TVBS

 
記者張蕙纖:「要減輕租屋族負擔,政府在去年時候推出,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方案,主打(補貼)戶數變多,而且申請資格也放寬,不用提供房東資料,不過現在卻有民眾遇到問題。」

有民眾在網路上分享,去年7、8月時申請租金補貼案件,10月中申請通過也入帳,至今一共收到6個月補貼金 17280元,卻沒想到現在突然收到營建署通知 ,必須把錢全部退回,理由是政府徹查後,該棟物件有稅籍編號,但申請的樓層沒有,因此不符合規範,讓民眾很無奈,也有很多網友討論, 會不會是因為違建,或是分組套房等原因導致沒有稅籍編號。

房仲專家陳泰源:「違章建築可能沒有稅籍編號,沒有臨時門牌, 每年都不用繳房屋稅,像這樣頂樓加蓋,自然就沒辦法申請過關。」

 
圖/TVBS

房仲專家解析,可能原因是如果民眾住得地方是違建的頂樓加蓋,沒有臨時門牌,房東也沒繳房屋稅,因此不能申請。 第二種狀況則是建物法定用途是廠辦廠房,卻被拿來當住家,現階段也不在申請範圍 。

營建署國宅組長歐正興:「地方政府他們現在在審,房東公益出租人資格時候,可能之前審核過程有誤差,表示之前審核有誤差,因為這樣狀況,會把原先核定部分再拿回來。」

營建署說明個案被要求繳回租金,可能原因是為民眾租約屆期,在補新租約時發現審核誤差,或是地方政府在查房東資訊時,有審核誤差才收回溢領。

圖/TVBS

房仲專家陳泰源:「你租的這個房子,就算是違建就算是加蓋,但是只要房東告訴你,每年都要繳房屋稅,那就是可以申請。」

詳細狀況還要釐清,但民眾申請租金補貼 ,卻一夕間不能申請 ,錢還被收回, 感受肯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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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族#房屋稅#營建署#臨時門牌#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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