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明誠四路上的大樓建案,被民眾拍攝影片po網,質疑吊臂在半空中吊掛物品,直接懸在馬路的正上方,十分危險!不過,勞檢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確認慢車道上,有以三角錐架起警戒區域,也有人員現場管制,完全符合規範,可能是觀看角度讓民眾誤解了!
工地人員:「會確認(物品)有穩固,下方要有交維管制跟編制人員,正常我們都會有1到2個吧!」
工地人員還出示申證明,表示占據馬路設置圍籬,都有向公路局提出申請,一切合法,沒有安全維護上的問題,民眾可能是觀看角度,誤以為這吊臂是垂掛在馬路的正中央,產生了誤解。
高市勞工局主祕皮忠謀:「我們勞檢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吊掛作業的下方設相關的管制區域,也派有人員在管制指揮。」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業主必須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之虞的作業場所危害,違反的話,可處3萬元到30萬元罰金。
而根據勞工局統計,工地意外,高處墜落占40~45%,物體飛落及倒塌達25%,感電的話占15%,都被列為勞檢重點。這一次,業者沒有違規,但民眾一發現有疑問就通報,勞工局表示,等於也是在幫政府監督,積極避免工安意外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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