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間汽車美容廠,日前遭客人留下1星負評,批評店家收費900元只洗30分鐘,水漬也沒有洗掉,業者事後PO出監視器還原過程,前前後後車子洗了1個半小時,業者也表示事前都有先跟車主溝通,強調車況至少要做5000元服務,才能達到車主想要的效果,最後也照著車主預算去清洗。
汽車美容廠業者:「其實他車一來我們還沒有洗之前,我們就有先告知他說以他的車況,我們這邊店家是建議要做到5000塊服務,車況上面的那些水斑水垢的部分啊,幫他做一個測試是沒有辦法說,做今天像1300或900元的服務,可以幫他做處理起來的那先生當下可能覺得做1300元左右的,他就可以接受了。」
業者調出監視器,證明確實花了一個半小時在洗車跟內部清潔,不是像評論所說的半小時,而且作業之前也有先跟車主告知水斑嚴重。
汽車美容廠業者:「這個沒辦法洗掉,因為有點,這個真的很嚴重。」
建議做900元基本洗車,車主當下也都沒有意見。
汽車美容廠業者:「我們會請他回來,讓我們再去跟他做說明或者是說測試給他看,他這個車況的部分,需要做到什麼樣的服務項目跟內容,才有辦法去做一個,達到他想要的效果出來。」
業者希望車主如果,有不滿都可以直接反應給一星負評沒有法律責任,但如果評論內容跟事實不符就有相對責任。
律師洪家駿:「若行為人未盡合理的查證義務,且客觀上無法引起一般社會大眾的認定其為真實,基本上會構成所謂的加重誹謗罪嫌。」
顧客在給店家評論時,需要有事實根據,否則店家可以提出證據提告加重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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