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美食名店「阿堂鹹粥」近期漲價掀熱議,有網友質疑漏開發票,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指出,目前尚無接獲民眾檢舉,已留意店家開立發票狀況,若後續有接獲投訴,一旦有具體事證,將發函店家提出開立資料,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南區國稅局強調,政府稽查逃漏稅持續進行,設有神秘客不定期查訪檢視開立發票狀況,若一年內查獲營業人應開卻未開發票達3次,可處以停業。
國稅局解釋,一般人所認知免用統一發票的標準,是每月銷售額未滿新台幣20萬元,但許多人氣餐飲店光一天營業額就可達5位數字,卻不必開發票,遭質疑店家是否未誠實納稅,或稽徵機關未善盡督導之責。
事實上,財政部考量許多餐飲業者經營現場都是湯湯水水或滿手油漬,不方便使用手開統一發票且規模小較無使用發票能力,於是將供應大眾化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業者,規範為「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由國稅局查定其銷售額,免開立統一發票,且不受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的限制。
同時,近年隨著營業人經營型態轉變及設備提升,許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已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為核實課稅,國稅局針對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符合5大情形者,輔導使用統一發票。
5大情形包含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
也因此,阿堂鹹粥是屬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不過,今天媒體引述PTT網友發文,指阿堂鹹粥不主動開發票是陋習,希望國稅局「祭出一點手段」。
南區國稅局官員說明,針對營業人漏開發票情事,若民眾檢舉且有具體事證,所轄分局會發函請店家出具一段時間的發票開立資料,進行比對查核;同時設有發票稽查制度,國稅局不定期派員前往經營場所,以類似「神秘客」形式用餐,若店家未開發票,會亮出國稅局人員身份,若該店家一年內被查獲有類似情事達3次,恐遭處以停業處分。
阿堂鹹粥所轄的台南分局接受電訪時則指出,目前尚無接獲民眾檢舉,但如果有投訴進來,一定按照相關流程處理,國稅局已持續留意店家開立發票狀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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