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機車20分鐘,竟被收了120元停車費!日前有網友將機車停在過去10幾年停的同一處停車場,才不到半小時,竟被告知要收120元停車費,還說在外面的告示是舊的收費標準,讓他氣得發文控訴。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21日晚上原要到嘉義火車站附近的電影院看電影,和往常一樣將機車停在大樓地下停車場,進去前還看到牌子上寫著「30元/8小時,汽車30元/30分鐘」。沒想到,原PO要買票時才發現,放映時間已錯過,而且下一場要再等2小時,因此決定買飲料和宵夜回家看電影。
買完宵夜回停車場後,正當原PO準備繳費要離開時,竟被告知要到11樓繳費,且高達120元,讓他直呼:「當下聽到我整個都懵了,我才停20幾分鐘吧」。詢問櫃台人員後,對方說他們是旅館業不是停車場,堅持外車進來停要收取1小時停車費費用。
更多新聞:馬3男違停還嗆「可憐開貨車」!司機怒:穿西裝沒賺比較多
貼文一出,網友就直言,若是專用停車場,那收費方式的廣告看板不該懸掛誘導消費,更表示「上面也寫了住客免費,那正常人都會認為上面的價格就是給非住客用吧?」、「專用停車場臨時車勿入、住宿休息賓客免費停車的話,那個收費標準是要寫給誰看的?」
更多新聞:老師都不會念!媽「中文系畢業」幫她取這名 網一看驚了
此外,有網友也建議原PO找消保官,並表示像這種消費糾紛可以檢舉,「跟消基會申訴『不實廣告』」、「根本標示不清楚,有欺騙的嫌疑」、「我是覺得可以把收據留著找消保官」,或著認為「有爭議」,可以直接報警。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