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陸嚴格要求台灣廠商進口產地須標註「中國台灣(Taiwan, China)」,否則不能通關,業者進退兩難,有媒體報導披露,經濟部官員稱「廠商可先改標籤因應,經濟部不認同也不反對」,引起討論。對此,經濟部貿易局今(10)日表示,出口標示皆依照現行規範辦理。
經濟部貿易局表示,有關經濟部不反對改標,並會協調關務署等說法,經濟部對此澄清,出口我國產製貨品應依據我國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規定標示,或以同義之外文標示,業者辦理出口通關時,海關將會查驗標示是否符合規定,相關工作都依法處理,所謂不反對、將協調海關等說法並不正確,經濟部及財政部關務署皆依法辦理相關工作,規範行之有年,業者也都很清楚。
至於如果廠商出口貨品到中國大陸有遭陸方海關擋關要求標示「中國臺灣」,或要求文件應加註「中國臺灣」之具體個案,經濟部僅稱,廠商可提供關別、進口商、報關行、產品名稱等相關資訊給經濟部貿易局,以利財政部關務署洽中國大陸海關聯絡點協處。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昨表示,近日接到許多民眾詢問關於改標的相關事宜,但正式受理的具體個案僅上週五通報的1件,關務署正已聯繫大陸窗口進行協處,目前對方還未回復,正等待回覆中。但至於業者貨物是否還卡在大陸海關、何類項目貨品、牽涉金額,關務署表示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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