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說,危老條例施行5年來,已受理3052案重建計畫申請,行政院已核定地價稅、房屋稅等租稅減免延長到116年5月;並放寬民間投資興建危老重建工程達2億元以上,可申請營造移工。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指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從106年公布施行以來,截至今年6月底,累計受理3052案重建計畫申請,已核准2313件,1014件已申報開工,案量穩定成長。
內政部表示,為鼓勵危險老屋重建,行政院3月已核定,地價稅、房屋稅等稅捐減免延長至116年5月11日止,中央將持續攜手地方,積極改善居住環境,讓民眾住得更安心。
內政部說,為持續增加誘因,109年5月已完成危老條例修法,將時程容積獎勵延長到114年5月11日,並採取逐年遞減方式,到114年5月12日歸零;考量以往危老案件平均重建面積約686平方公尺,為擴大基地規模,也修法新增規模獎勵項目,及放寬合併鄰地限制。
內政部指出,修法後的合併鄰地規模,較修法前平均250平方公尺,提高到354平方公尺,整體重建計畫面積在修法後,已提高到約764平方公尺,顯見有效提升重建規模。
內政部說,從今年5月12日起,時程容積獎勵調降為4%,但基地規模達1000平方公尺者,申請規模獎勵與時程獎勵合計,仍可達最高上限10%,由於時程獎勵逐步退場,請民眾務必把握申請時程。
內政部指出,目前核准危老重建計畫,多在期限內取得建照及進入開工興建程序,只有約6%逾期未申請建照導致重建計畫失效;整體而言,開工比例穩定發展,至今約76%,較一般住宅建造執照開工比例7成還高,案件無逾建築期限爛尾情事。
內政部指出,因應疫情衝擊,導致勞動力缺口及營造成本上漲等問題,已協請勞動部修正申請門檻,放寬民間投資興建危老重建工程達新台幣2億元以上者,可申請營造移工,確保相關工程可穩健執行與推動,目前已有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等17案適用。
另外,為兼顧重建品質與人力成本平衡,營建署將參採建築研究所研究成果,檢討容積獎勵辦法引進「預鑄工法」,未來若使用預鑄工法,將可有效節省重建工程所需的營建勞動力並縮短工期,改善既有傳統場鑄工法的缺點,加速危老築物重建,以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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