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重型機車近期爭取上國道,7月1日起陸續有重機團體闖上高速公路表達訴求,另外9日將有交通解嚴大遊行在凱道登場,向政府展現民意並要求加速改革。響應遊行的交通團體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外送產業工會、313反不平等空域聯盟等今(4)日前往交通部門口召開記者會說明訴求。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副理事長吳祥瑀表示,數次的待轉大富翁行動已告訴交通部,機車使用者極度不滿交通部管理機車的政策,也不滿交通部不斷放大機車肇事數據,抹黑機車使用者。空間的分配,就是權利的分配。要求立刻開放自由待轉、廢除禁行機車、允許機車上國道,將機車使用者應有的權利還給我們。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則強調,「影響交通事故的關鍵因素是道路系統而非車種」。他說,機車為了閃避路邊停車,變換車道平均增加1.7次,事故機率會增加2.3倍,而同一路段的平面段與被禁行機車的高架段相比較,整體車流在平面段的事故率約為高架段的5~14倍之間,自小客車在平面段的事故率約為高架段的5~17倍之間,大型重機在平面段的事故率約為高架段的3~9倍之間,足以看出道路系統是影響事故風險的關鍵因素,而非車種。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希望去外送污名化,訴求增設外送停車區,並保障外送員行車安全,製作相關且正確的統計數據,而非ㄧ昧的表示事故造成都是外送員責任。
313反不平等空域聯盟表示,民航局遙控無人機規則已施行2年多了,多項引用現行機師條例,畢竟遙控無人機與大型航空器屬二種完全截然不同之飛行器具,法規對於自然人部份不是很友善,提出2項訴求,包含自然人可申請夜間飛航(不需法人資格)以及持有證照者屆期換證不重考延長成5年1換。
台灣開放水域聯盟共同召集人方凱弘教授表示,希望戲水除罪化,並說明四項訴求廢除《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第60條。開放水域活動依《國民體育法》第20條,訂定水域活動應注意事項。回歸「原則開放,例外禁止」之立法原則,反對地方政府仍不願開放劃海自限。單一管理窗口,各地方政府之水域管理不同,交通部觀光局網站僅連結禁止或限制公告,海委會的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服務資訊平台改以圖示,但各地資訊仍未整合。
龍貓公車社長林柏勛指出,比較乘客下車時的間距,公車是各種公共運輸系統中下車時「月台間距」最遙遠的一項工具,卻也花費昂貴。如中央編列四年85億購置電動公車預算,以及台北市每年約46億、台中市每年約26億用在公車補貼,但北市連續好幾年都有200人在公車上面跌倒,台中市也被踢爆公車評鑑不真實。但中央卻依舊補助新玩具,從低底盤公車、ADAS駕駛輔助系統再到電動公車,都變成是換車夾人而已。地方政府的監管不力,再加上交通部一昧大灑幣,讓這一個有潛力的運輸工具被當作集團圈錢的生意。這樣的交通分贓,對待公車使用者是非常不公平的。
對此民航局針對空拍機議題回應,我國無人機之夜間飛航規範、證照制度等,與歐盟、美國、日本、加拿大等主要國家作法一致,並無特殊差異。且無人機失控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威脅,且難以回復。夜間飛航因光線昏暗等環境因素,除操作者較難精準掌握,地面人員也難以躲避。因此,無人機夜間飛航除需事先投保,且需有完整報到、報離程序。嚴謹規範是國際趨勢與先進國家作法一致。
另機師檢定證有效期限雖為5年,但除考照時對外語能力有嚴格要求,持有證照期間,每年必須體檢合格、每4至8個月應完成訓練並考驗合格,連續3個月沒有從事飛航,即取消資格,無人機玩家比照機師納管,將使絕大多數玩家遭遇更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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