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因應國內疫情趨緩,民眾的疫苗接種率提升,衡酌民眾陪(探)病需求及醫院防疫安全,將放寬原中央規定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等6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的限制,自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全國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並調整住院病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之陪病人數、及陪病公費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
(一)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二)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陪病管理措施: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陪(探)病人員進入醫院務必佩戴口罩及遵循感染管制措施。指揮中心籲請民眾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未來也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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