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度不夠別亂叫蜂蜜,坊間常有店家標榜蜂蜜純度,吸引消費者,但衛福部食藥署今(11)日公告標示新規,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只有100%純蜂蜜產品才能標示為「蜂蜜」,不然就得寫明是「加糖蜂蜜」或「蜂蜜口味」,新制將在2023年7月1日上路,違規最高開罰400萬元。
更多新聞:「黑矸仔裝豆油」醬油都一樣? 食藥署解答:分4種製程
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公告規定,依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所含蜂蜜含量,蜂蜜含量達60%以上者,有添加糖(糖漿)者,品名應標示如「加糖蜂蜜」;添加糖、糖漿以外之其他原料,而未添加糖、糖漿者,品名應標示如「調製蜂蜜」或「含〇〇蜂蜜」。
如是蜂蜜含量未達60%,且品名含「蜂蜜(蜜)」字樣者,則品名應完整標示如「蜂蜜(蜜)口味」或「蜂蜜(蜜)風味」,且均應依蜂蜜含量多寡依序標示蜂蜜原料原產地。
如是包裝蜂蜜產品,倘標示「蜂蜜(蜜)」、「100%蜂蜜(蜜)」、「純蜂蜜(蜜)」,應為僅含蜂蜜成分的產品,也就是100%純度,未添加蜂蜜的包裝糖漿產品,品名不得標示「蜂蜜(蜜)」字樣。
更多新聞:快篩試劑開放個人進口 陳時中曝「條件」:不得販售
食藥署表示,公告將於明年7月1日正式施行,如有標示不完整之情節,涉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倘涉及標示不實,涉違反同法第28條規定,最重可處400萬元罰鍰,產品依同法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