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南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被彰化檢方查出,涉嫌向黃姓營造業者透露工程標案內容及協助通過驗收後收賄金額高達723萬,4月28日被提起公訴,交通部今(6)天表示,註銷他104年交通部模範公務人員的獲選資格,且要追繳獎座和5萬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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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表示,賴榮俊涉嫌貪瀆經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4月28日提起公訴,已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嚴重影響政府機關形象,不符合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訂定的模範公務人員品行優良的要件。即日起註銷賴榮俊104年交通部模範公務人員的獲選資格,並追繳獎座及5萬元的獎金。
交通部指出,雖然賴榮俊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但因賴榮俊個人之行止,已受社會各界質疑,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嚴重影響政府機關與公務員形象。因此自即日起註銷賴榮俊104年交通部模範公務人員的獲選資格,依規定追繳其獎座及獎金5萬元,並依規定函送銓敘部登記備查。
交通部重申,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以提升民眾對政府的信賴。另賴榮俊涉嫌貪瀆案將尊重司法調查結果,後續並請高速公路局全力配合法院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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