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大停電,不少民眾財物損失慘重,家電壞了,還有社區對講機設備壞了得花近10萬維修、或是機械停車格無法動,現在就有議員揪團,要一起向台電求償,說依照消保法相關規定,最多可以求償3倍,台電則回應,相關賠償辦法還在研議中。
突然電沒了,突然電又來,電線被燒斷,住戶傻眼還得請吊車把車子移開。
社區主任:「要出門載小孩上下課,還搭計程車自己花錢。」
社區管委會副主委:「你說地震那我們沒有話講,那是天災可是這個是人禍,大家認為是這樣,我所聽到聲音是這樣。」
真的只能自認倒楣嗎,有議員發起要幫民眾求償,事實上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台電屬提供一定服務企業經營者,可依消保法51條,律師說最高請求三倍損害賠償。
新北議員葉元之:「(停電)發生頻率這麼頻繁,小老百姓不應該自認倒楣,不管是幾萬塊錢都應該要跟台電,跟政府求償他們才會負責,所以我們才會找律師一起協助。」
而台電目前補償方案是用電95折,超過六小時9折,至於民眾財務損失,現階段先處理要交給政院的檢討報告,相關辦法還在研議中,只是停電都過4天,得到的答案依舊是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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