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網路上買賣二手商品要注意,因為不是正式營業的賣場,買家沒有7天鑑賞期,不過卻有賣家在出貨之後,遭到買家要求降價,否則就要棄單,甚至告知已經買到更便宜的,手上現金不夠無法取貨,律師就指出,只要雙方達成購買協議,儘管是在LINE上,就等於買賣契約成立,事後沒有履行就等於違法,賣家可以留存對話內容、或是寄貨存根來自保。
想看這系列脫口秀卻搶不到票,好不容易有網友要釋出多的票券,買賣雙方在LINE上談好價格兩張3660元,卻在賣家票根寄出後開演前一天遭到買家反悔,強調如果不降到3200元就不取票,因為有網路有賣便宜的,還說價格如果沒有共識,就要取消交易並把運費退還,讓賣家氣炸PO文,懷疑自己被強迫降價惡意棄單。
台北市消保官龔千雅:「自己所不要的二手票券,這個民眾也並不是一般企業經營者,這個買方就沒辦法去跟賣家,主張要在7日之內退貨。」
因為不是正式營業的賣場,所以買家沒有7天鑑賞期,還有媽媽族想要轉手自己的膠原蛋白粉,買家下訂後寄出3盒總共2310元,竟然還是被討價還價,明明也提醒效期較短,只到2022年11月25日,商品寄出之後卻收到買家表示,想要取消商品,因為有買到更便宜的,效期也比較長,還說手上現金不夠也無法取貨,之後竟然直接封鎖賣家,兩千多塊的商品現在也只能卡在超商物流。
遭棄單賣家:「我忙完回覆她的時候,傳出(訊息)才發現,它顯示我的訊息無法發送,因為她已經封鎖我了啊。」
律師劉韋廷:「買家跟賣家的對話紀錄,一定要留存,因為這涉及到買家有棄標,或是要求賣家賤價來出賣商品,這樣的證據存在。」
只要在LINE上達成購買協議,就等於買賣契約成立,如果事後遇上買家突然要求降價或惡意棄單等於違法,賣家自保要保留對話內容或是寄貨存根當作訴訟證據,來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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