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李姓男子,去年從大陸返台居家檢疫,想說一人一戶,就住在自家三樓透天厝,與兩位弟弟分樓層區隔,沒想到被認定違反防疫規定挨罰10萬元,讓李先生質疑是疾管署規定不清楚,事後法官也認為,檢疫通知書上同時規定一人一戶,又有家人同住遵守事項,根本是互相矛盾,因此撤銷罰單,判李先生免罰。
疾管署春節檢疫宣導影片中除了一人一戶,還有同住家人,一人一室的選則,但倒底怎樣隔離才符合規範,還是有很多民眾有看沒有懂。
民眾:「沒有寫什麼家人的部分,我會覺得一人一戶,就是有獨立空間就是一戶,因為它並不是寫一人一間或是你知道的怎麼樣所以我覺得是OK但是有點模稜兩可啦。」
實際看到疾管署官網的居家檢疫規範,上面寫下一人一戶為原則,但底下有列出同戶內同住家人,以完整接種疫苗且滿14天,居家檢疫者得採一人一室,與非居家檢疫者區隔,才會讓李先生覺得自己明明有按照規定,也沒和弟弟接觸,因此要求撤銷罰單。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021.11.11):「七天在家裡檢疫的,要一人一戶。」
臺南市衛生局稽查科長陳靜香:「在110年1月15日,將居家檢疫期間改成一人一戶,亦即一個門牌號碼只能一人居家檢疫。」
文字看不懂,陳時中用講的,但這規定,有一人一戶,又有一人一室的規定,還是讓民眾霧煞煞,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就點出,檢疫通知書,同時規定1人1戶,又有與家人同住遵守事項,是互相矛盾,會讓人混淆,因此最後改判李先生免罰,但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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