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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因應疫情升溫 即起至21日「5大機構停止探視」

責任編輯 徐榮佑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1/08 17:14
最後更新時間:2022/01/08 17:14
宜蘭縣長林姿妙。(圖/中央社資料照)
宜蘭縣長林姿妙。(圖/中央社資料照)

宜蘭縣長林姿妙今天指出,因應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升溫,即日起至1月21日,縣內醫院、長照、安養、精神照護及護理機構除例外情形,停止探視。

林姿妙表示,另即日起不分室內室外,拍照、唱歌及無法保持距離的場合時,務必戴口罩。

 

林姿妙下午出席縣府線上防疫記者會時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確診個案17415曾有宜蘭足跡。這名個案於1月4日到宜蘭親戚家,當天下午3時15分至下午3時30分曾前往羅東鎮純精路3段的喜互惠生鮮超市羅東店。

她表示,衛生局已將個案的親戚匡列為居家隔離對象,篩檢結果為陰性,並已請有關單位完成相關場所的消毒工作,提醒民眾若曾於特定時段出入相關場所,務必自我監測健康,若出現症狀,請速就醫。

媒體提問,宜蘭縣政府在每年農曆新年時,都會舉辦「歡樂宜蘭年」系列活動,是否會因為疫情變化而變動調整,還是會停辦。對此,林姿妙指出,將視疫情情況,滾動調整。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有關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此外,醫院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的需要;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住院病患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也屬例外情形。

至於安養護、精神照護機構的例外,包括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例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此外,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也屬例外條件。(中央社)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宜蘭#疫情#確診#防疫#林姿妙#醫院#探病#長照#安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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