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20幾歲女子與男友剛出社會幾年,一直都沒有結婚,沒想到未來公公非常中意她,一直催促她們結婚。未來公公也直接出動「鈔」能力,只要兩人答應結婚,他就送砸1千萬購買位在捷運站旁25坪的公寓,瞬間讓兒子與未來媳婦點頭。

該名富爸爸直接購買一間位在捷運旁的25坪公寓,總價約1千萬,花起錢來一點都不手軟,而且登記在兒子與未來媳婦的名下,瞬間讓兩人點頭答應結婚。

鄭文在也提醒,夫妻財產共有制,也是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婚後發生婚變,得依照《民法1017條》,婚前取得的財產在民法上應屬於原有的財產,所以離婚也無法追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