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發生多起無人機或超輕載具違規飛行案件,成為安全威脅,部分活動甚至未依申請程序或申請內容活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統計,遙控無人機管理機制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今,在較敏感的機場周邊,共出現13起違規活動,其中4起案件遭民航局罰款164萬元,提醒民眾,這類活動都須透過管理系統提出申請,如違規均可依違反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處1萬至15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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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無人機管理機制自2020年3月31日起實施,最大起飛重量250公克以上的遙無人機,均應利用「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進行註冊,並取得證照,於中央或地方政府劃定的管制區內進行活動,應透過此系統提出申請。
民航局統計,截至今年11月5日止,遙控無人機共註冊66833架,已有1萬3435人取得各類操作證,可合法進行無人機飛航活動,其中學習操作證1161人、普通操作證4657人、專業操作證76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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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月初國道1號內壢路段也發生一起無人機闖入並墜毀在國道上事件,所幸未造成車輛或人員損害,但今年以來,中部也已發生多次動力飛行傘非法活動,只要確認違規,就會依法開罰。
至於動力飛行傘違法活動案件,民航局表示,9月底就有動力飛行傘闖入軍方管制區,已經依違反《國安法》移送國防部辦理,10月中於龍井則有動力傘穿梭在高壓電塔間,相當危險,這已請航空警察局協助調查,並約談當事人。
民航局指出,從事動力飛行傘活動需有6大要件,分別是操作人必須取得證照、需加入合法飛行活動團體、飛行傘需檢驗合格、需於合法起降場地起降、需於合法空域飛行、活動需投保第三責任險,任一要件不符合,都可處以6萬元罰鍰,最多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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