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3位民眾去吃到飽餐廳用餐,但時間到了還有3盤肉沒吃完,被店家認為「浪費食物」,要多收600元的費用,還抱怨自己也不知道,就算想吃完還得付超時費,讓民眾相當忿忿不平,不過店家反擊,直說都有公告,為避免浪費。
吃到飽餐廳店長:「我們(一開始)就是先安排他入座,並且介紹我們的一些用餐規則,就是用餐時間就是以2個小時的限制,那於點餐的時間告知他們,其實以店家的角度來講,遊戲規則我們都在店門口,貼得清清楚楚的。」
業者更PO出監視器畫面指出在他們做確認的時候,投訴民眾的同行友人,還回到桌子前面繼續吃東西,認為擺明還剩下很多食材,有浪費的嫌疑。
民眾:「合理啊,非常合理,吃到飽費用就是,大家夾多少就吃多少嘛,不要浪費這食材,大家也是這樣辛苦賺來的錢。」
民眾:「浪費本來就不好啊,吃多少就是拿多少,不要浪費食材。」
不過由於服務人員,沒有提供最後加點,店家坦承疏失,最後也沒加收錢,店家說他們「浪費食材」的基準是取決於比例原則,不過這標準界定怎麼算。
消保官:「我認為應該在官網或者是你的營業場所,甚至消費者用餐的位置都要明顯的揭示,而且你要提醒消費者,有這樣子的規定讓消費者知道。」
另外包括用餐時間的限制,還有不要點過量食材等等的提醒,一定要多加注意份量是多少,界線在哪裡劃清楚,才不會吃一頓飯搞到烏煙瘴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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