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指揮中心宣布,在國外打過第一劑疫苗的民眾,回到台灣可以在台灣選擇既有的疫苗為第二劑,包括接種中國大陸疫苗的台商。但有台商好奇,從學理上來看,若他們施打的是國藥、科興這種「滅活疫苗」,第二劑應該要如何選擇更好?應該打腺病毒載體、mRNA還是蛋白質次單元疫苗?對此指揮中心也做出回應。
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這個問題在ACIP委員會討論過,若接種的疫苗國外已經認可,但台灣還沒有核准上市的情況下,只要最後一劑施打的時間,與第二劑將施打的時間至少間隔28天即可。因為臨床上沒有針對中國大陸疫苗與其他疫苗有相關研究,因此專家認為,目前任何一種都可以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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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認為,只要間隔時間足夠就可以。陳時中表示,其實打過中國大陸疫苗要接著打其他疫苗,這樣的國家應該不少,泰國、馬來西亞都曾經大規模打過科興、國藥疫苗,並且接著打AZ疫苗,並沒有特別的數據顯示,這樣是不好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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