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家小吃店太久沒營業,以為進入微解封後,可以開放內用,因此一次讓8名客人上門用餐,警方獲報後到場調查,也跟店家解釋,老闆娘才知道事情大條了,因為店家讓人在室內用餐,加上自己也被列入群聚,面臨高額罰鍰。對此老闆事後到場也相當生氣,責怪老闆娘因小失大。
老闆娘vs.員警:「三個月我休息三個月,我知道啊可是還沒結束啊。」
老闆娘喊冤,直說三個月沒有做生意,對防疫規定不太瞭解,還以為客人終於上門,多少能增加收入,但聽完警方說明後,才知道開放內用,要付的代價有多大。
19日下午2點多,警方接獲報案,桃園後火車站,一間小吃店,共6男2女的越籍移工,在店內用餐。
老闆娘說以為,微解封了,就能讓客人內用,現在不只8名消費者群聚,每人最高可能被罰30萬。
老闆娘也列入群聚名單,加上擅自開放內用,最高也可處1萬5千元罰鍰,相比當天幾千元營收,實在得不償失。
大樹派出所副所長陳健發:「小吃店未依規定營業,且有在店內用餐,及群聚行為,立即製作查察紀錄表,並移請市政府衛生局裁處。」
老闆娘:「我的薪水全部都沒了。」
隨後老闆也趕往現場,聽到老闆娘因小失大的行為,也讓他氣炸,賺的根本不夠付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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