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捐贈的疫苗抵台,大規模接種陸續展開,不少確診康復者也符合資格,好奇何時能打?事實上,疾管署建議「康復後6個月」在接種即可,專家說,一方面是因為體內還有抗體,不用打疫苗;二方面是太早打疫苗,接種後的副作用、身體不適,恐怕會比一般民眾更強。
我們實際找到本土確診康復的陳小姐,她因為在幼兒園工作,屬於優先接種第7類名單,問了醫生有人說3個月後打,有人說6個月後打。
本土確診康復者陳小姐(化名):「6個月後再去打,因為我們現在身體已經有抗體了,等抗體過一段時間,降下來後再去打,會比較好。」
之所以要等抗體降下來打,一來是身體有抵抗COVID19的本錢,不如把疫苗先給沒抵抗力的人,二來是免疫功能愈強的人,疫苗副作用反應會愈大,得過的人免疫COVID功能都更強,因此副作用才比一般人嚴重,像原本專精音樂的DJ Teri,就特別找在卡達的朋友Yun,分享慘痛經驗。
中東台人Yun:「那我本身的話是打莫德納,我的反應比較強,因為我在2月的時候,我就已經得過COVID,那第一劑是在我康復後,第2個月打的,我打完我就倒了3天,哈,那些症狀,都跟我得COVID的時候,幾乎都是一樣的。」
就是避免類似狀況,國內部分醫院建議,有抗體的確診者出院後,符合接種資格的都隔至少6個月再打比較好。
馬偕兒童醫院急救加護科主任邱南昌:「你的免疫系統,就是對於你在打的這個疫苗,會起一些免疫系統的反應,那這個就包括兩大方面,一個就是打針地方的局部反應,可能打針地方紅腫熱痛啦,那第二個就是,全身的話你可能會痠痛啦,可能會覺得疲勞啦,那少部分可能還是,會有發燒的可能性。」
另外英國發現,部分停經或有服用激素停止月經女性,打COVID疫苗後有出血狀況,其實臨床上流感和子宮頸疫苗也有這類情形,只是暫時現象民眾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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