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是救治緊急患者的第一線大關,有些人認為急診比較快、可以做比較多檢查,醫師表示這些都是錯誤的觀念,並提醒大家看急診千萬別做這件事,小心犯了大忌而不自知。
台北醫學大學急診科教授高偉峰認為,台灣的醫療和世界各國相比,可以說是非常價廉物美,但有些民眾對急診有些誤會,認為自己比其他病人先到,或是認為自己比較急,應該可以輪到自己先看診,其實並不然。
高偉峰表示,急診室的先後順序和一般門診不一樣,不是「先到先看」,而是根據病人病情的嚴重度而定;在台灣採用的是加拿大的五級檢傷分類,第一級為最嚴重,第五級則是最不嚴重。
他進一步說明,檢傷第一級主要是呼吸、神智和循環這3類型的症狀,例如呼吸很喘、缺氧發紫、休克、血壓過低、脈搏過快或過慢、體溫非常高、神智不清等,這類患者需要立即治療。
檢傷第二級患者像是胸痛,通常會懷疑是心肌梗塞、主動脈剝離,或者是意識稍微不清楚,但還不到深度昏迷的程度,或是腦部血流不足導致的頭暈,這些患者都需要在10分鐘內處置。
至於第三級到第五級,通常需要在30分鐘、1小時和2小時內治療。高偉峰舉例,像是腹瀉、嘔吐、打嗝、擦傷、關節腫、肢體水腫等,這些症狀的嚴重度較低,治療順位也就比較後面。
忘拿藥假日掛急診 等候時間較長
高偉峰提到,有一些患者可能是平常應該排門診拿藥,因為沒有及時去,到了假日可能就會到急診拿藥,這種也屬於檢傷分類第五級,因此可能需要等候的時間就比較長。
有些人以為到急診室可以做比較多項檢查,高偉峰表示,急診主要是針對危及生命的症狀來檢查,會依據醫師的判斷而定,並不會給病人多做,而且有一些更細部的檢查還是需要在門診進行。
急診室錄音錄影 請先徵求同意
另外他也呼籲民眾,雖然現在手機非常普遍,但進入急診室務必注意,不要拿起手機就直接錄音、錄影,如果想要傳達給不在場的家屬,可以先向醫護人員說明並徵得同意,以免觸犯妨害秘密罪,也可能打破和諧的醫病關係。
原文請見:急診室裡絕對不要做這件事!醫師提醒:3情況趕快掛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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