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宣布,配合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幼兒園6月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繳交的代收代辦費,將等復課後再按比例收費。教育部也爭取將私幼的營收短收,納入紓困方案。
教育部表示,27日分別與地方政府及全國性教保經營者團體代表研商、達成共識。考量目前受到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幼兒園已停止到園上課至6月14日,這段期間幼兒園將暫時先不向家長收取6月的代收代辦費,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
教育部表示,等復課後,幼兒園向家長收取的費用,將依據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舉例來說,某園一個月代收代辦費為新台幣4000元,6月原應提供的教保服務日是20日,因停課政策,學童只到園11日,家長只須繳交2200元(4000除以20,再乘以11)。
對於私幼業者的損失,教育部表示,將爭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目前已研議相關執行作業。
日前傳出少數幼兒園要求教師在停止到園期間放無薪假,教育部曾解釋,幼兒園在這段期間要退還的費用,不包括支應教職員工所需的學費及雜費。幼兒園教師仍須負責引導家長為幼兒提供多元學習機會,每日並應主動聯繫、關懷幼兒生活情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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