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針對諾富特飯店發生員工確診COVID-19事件,該中心昨(6)日邀集交通部、桃園巿政府、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航公司)等代表,召開會議全面檢討。諾富特飯店的一館,違規將七樓八樓作為機師的檢疫旅館,並讓一班旅客混住。交通部民航局組分華航100萬元,處分諾富特飯店15萬元,另外桃園市政府還會逐案處分,每案可罰3千到1萬5千元。
指揮中心指出,會中確認該飯店一館7樓、8樓是作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並非桃園市政府核可之防疫旅宿;而該飯店於一館8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之行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另華航公司對於員工防疫宿舍管理監督亦有不當,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分別由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進行裁罰。
實習編輯/蔡欣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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