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一名工程師去年透過房仲,買下竹北一戶住宅,事後查實價登錄,卻發現坪數縮水近6坪,損失150萬元,消保官認為業者有疏失,事後對房仲開罰27萬6千元。房仲業者回應,賣屋時誤植坪數,但簽約前發現已經更正,客戶在知情下才簽約,他們也願意以原價買回。

當事人高先生「他當初給予我們的房屋介紹是57坪,那我們用這57坪跟屋主進行喊價交易,後來成交之後,我們在實價登錄上卻發現,他實價登錄是51坪,等於少了6坪對我來講約損失了150萬左右。」

當事人高先生:「我當初找他們的時候,他們只認為是些許的損失,然後也是怪我這邊,自己不看清楚合約,做錯了還要怪誰。」

對此房仲業者也發出聲明強調,在介紹時雖誤植坪數,但簽約之前就有發現也即時更正了,是在客戶知情下才簽約,也願意以原價買回,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也將持續跟客戶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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