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的兩人的事,但結婚就是兩家人的事。一名男子與女友論及婚嫁,豈料準岳父母開出3條件讓他受不了,雖不用聘金,但需要買一間2房2廳附停車位的房子當做結婚新房,但他連頭期款都湊不到,苦惱PO文抱怨,豈料被網友揪出關鍵點砲轟。
該名男子在臉書「靠北婚姻2.0」表示,他今年28歲與女友求婚,找媒人婆到女方家中談論結婚相關瑣事,準岳父母開出3大條件,一、不用聘金,但須給6萬當作餅錢;二、酒席簡單辦不用高級飯店;三、要買一間至少2房2廳附停車位的格局的房子,當婚後的新房。
男子估算買房子頭期款需要300萬元,但他存款僅有50萬,只能向家裡求助幫忙,讓他很無奈。男子指出,準岳母說家裡2個女兒都是寶貝,為了避免有婆媳問題,還要求女兒婚後不准與公婆同住,所以才要求他買房,雖然很想與女友結婚,但兩次與準岳母溝通協調都失敗,讓他很無奈。
但網友揪出關鍵點挺女方說,「這條件一點也不嚴苛......女兒是我拉拔長大,決不可能看她在婆家被當個外人,侍候婆家一家人,然後還嫌」、「很合理耶,絕對不要同住,這點以後你會感謝女方的家長,你或許才是最大既得利益者」、「沒錢讓我女兒有最基本的安定,我也不希望我女兒嫁」、「給不起,就別結了吧」、「換做是你,也不會想跟別人的爸媽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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