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控訴,到連鎖超商買口香糖,但回家食用後卻拉肚子2次,猛一看才發現,口香糖已經過期20天,再回店裡查看,發現過期的不只一包,讓民眾很氣憤,對此業者回應,查詢後,確認品管SOP沒問題,進貨資料來看也不該有過期品,詳細狀況調查中。
店員vs.投訴民眾:「今天3/23,看一下幾月幾日,3/2日,3/2日,欸!對耶,昨天買了一包回去拉肚子。」
口香糖竟已經過期20天,讓民眾氣噗噗,到櫃檯詢問,他指控前一天自己也買了一包,沒發現過期吃進嘴裡,結果身體不適,隔天再回店裡,過期口香糖居然還繼續賣。
店員嚇壞了,趕緊打電話報備,副店長也透過電話急忙道歉,事發地點就在,高雄杉林某間連鎖超商,質疑連續兩天,都買到過期超過半個月的口香糖,超商分店的品管,根本不確實。
投訴民眾A先生:「他們要求要賠償我醫藥費,我說我不需要這東西,講白一點,我就是不爽,當天有重要的事情,剛好中途拉肚子,就是不方便,造成我的不方便。」
業者則強調,調查後認為該門市品管SOP沒問題,每天也都有盤點貨物,從進貨資料來看,不應該有過期品,詳細狀況調查中。
醫師則表示,吃過期食品確實會提高急性腸胃炎可能性,但個案病因還要再調查,而各大連鎖超商店大物品多,到底是如何進行品管。
非當事超商店員:「我們會在上面,寫上六折價格後,貼上商品。」
業者定期把關商品到期日,避免消費者買到過期品,衍生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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