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的奇怪要求令人匪夷所思!一名網友日前突然得知爺爺去世,趕緊與公司聯絡說明自己必須請喪假,替爺爺處理後事,沒想到主管聽完,卻要求他必須給出「正當理由」,否則不予准假,讓他聽完一頭霧水。
貼文一出,引起不少網友討論,「正當理由不就是爺爺過世嗎?」、「這個跟人事投訴啊,人事不管直接勞工局」、「拿訃聞去請,正常沒人會拿這個開玩笑」、「訃聞啊,不給請就申訴」、「一般來說是要訃聞,但是很多都是要先請回去處理才會有訃聞」、「哪有拿出訃文才能請,先請後補可以,我請過」;根據《勞基法》規定,只要是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6天,且工資需照給。
實習編輯/周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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