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店家地板濕滑摔倒,卻反被質疑是自己走太快!有民眾控訴,到內湖一間星巴克消費,卻因為地板水漬,導致他滑倒,手腿臀都摔傷,需要開車的工作受影響,除了醫藥費,還向星巴克求償薪水5萬元以及車資1萬元,但星巴克只願意賠千元醫療費,雙方談不攏。民眾不排除提告,星巴克回應,會繼續和民眾溝通,律師則說明,若真的是店家疏失,民眾只要能提出單據的損失,都應該賠償。
投訴人林先生:「我現在手臂可以舉這樣子,但原來是沒有辦法,-一點我的這區塊就會痛。」
時間經過快一個月,傷勢才慢慢痊癒,林先生說12/4時,他到台北市內湖某間門市,卻因為地板濕滑,一踩進店裡就摔倒,當天晚上掛急診,隔天再次求診,發現手腿臀都受傷,因為他工作必須天天開車跑業務,因此要求星巴客多賠償5萬元薪水以及1萬元車資,但星巴克卻只願賠「數千元」醫療費,甚至認為是林先生走太快。
投訴人林先生:「說我走得好像比較匆忙一點,我有一隻腳踩在踏墊上,但另一隻腳沒有,可是我聽到這樣的回應,我當下也覺得,所以錯的是我嗎。」
對此星巴克回應,事發當時就對顧客表達關懷,後續也有持續了解,會再與顧客溝通,目前案件已經交給法務處理,據了解,公共營業場所都得強制投保公共意外險,以台北市為例,300平方公尺以上咖啡聽和餐廳等都得投保,要是沒保就會觸法,最高開罰10萬元
律師徐人和:「薪水上的損失,當事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因此不能開車,必須叫UBER或是叫計程車,這些額外的費用都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律師說明,依照法規來說,林先生可以依法提出賠償,但必須提供各式醫療診斷以及單據,店家也必須理賠,只是好端端去消費,民眾咖啡沒喝到還摔傷,雙方賠償目前談不攏,林先生也不排除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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