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交通新制上路,其中一項是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在禁止停車的黃線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的限制,但就有小學中高年級的家長質疑,同樣都需要接送,為什麼標準不一樣,而且擔心執法上面如何去舉證?對此交警說,設立7歲以下是因為家長比較有可能需要下車接人,7歲以上可以以車等人,另外警方不會主動取締,如果被檢舉,只要能提供接送7歲以下的學童證明,就不會開罰。
學童家長:「設定年齡是不必要的,設定7歲、那7歲半呢?8歲呢?小學的門口就是一律就好了啊,統一時間就好了啊,幹嘛要這樣呢。」
只有七歲以下不限時,難怪高年級家長覺得不公平。
北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王偉宇:「設計上面主要是設計給7歲(以下)小朋友,在大多數的學校都會要求,家長要進去接送(7歲以下學童),很難讓小朋友自己走出來。」
交警說,7歲以下小孩需要家長下車接送,才會不限時間,但如果家中不只一個孩子需要接送,年齡各不同,怎麼認定。
學童家長:「我是三個小孩這個是最小的,那萬一一個7歲、一個9歲怎麼辦。」
北市交大執法組警務員王偉宇:「只要有未滿7歲小朋友在的話,那原則上就是適用這些規定的。」
不管車上幾位學童,只要有一位是7歲以下,就可以無限臨停,但交警要如何取締執法。
學童家長:「警方其實不會管的,我們經常碰到問題是,被那些檢舉達人找麻煩,警方怎麼判定呢,那是不是執法上又有困難。」
交大強調,這個法規警方不會主動取締,通常是經由民眾檢舉才會開罰,如果被檢舉民眾可以提供證件等資料,證明是來接送7歲以下小孩,就不會對此開罰,只是新法還沒執行,許多細節就已經讓民眾懵傻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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