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今年9月推行儘量不追車政策,以降低風險!但台南一名從事櫃台工作的蔡姓男子,指控今年2月初,中正派出所員警騎警用機車追捕陳姓通緝犯,結果通緝犯的機車打滑撞上他,害他脊椎壓迫性骨折,丟了工作,下半輩子恐怕都要穿鐵衣度日,他提告請求國賠,但警方否認追車,表示當時只是尾隨跟蹤,與嫌犯相距100公尺。
受害者蔡先生:「回家的路上我就直行,然後就突然有一台車子,從我的右後方撞下去,然後我人就直接跌坐到地上去,那時候就痛到完全不能動,就在地上一直哭嚎,然後後來就有一個警察就抓了一個人,就跑過來就說叫我閉嘴,說要怪怪你朋友。」
他說,當時警察正在追嫌犯,自己被嫌犯撞倒,警察一度誤以為他跟嫌犯同夥,當場罵他活該,結果他的脊椎壓迫性骨折,被壓成了梯形,在家躺了半年,丟了工作,下半輩子恐怕都要穿鐵衣度日。
受害者蔡先生:「警察追壞人我覺得支持,但是至少顧及一下周遭的人吧。因為6個月沒有辦法工作,那現在就算能工作我也不能久站不能久坐。」
警方交通事故初步分析,嫌犯超速又沒駕照肇禍,但蔡先生認為,警方追車也有疏失。
中正派出所副所長詹子平:「發現陳嫌,陳姓民眾後載之人未戴安全帽,陳民見警方要攔查的時候加速逃逸,員警見狀就施予尾隨,(陳嫌)準備再次逃逸時,車輛打滑,撞到蔡姓民眾的車輛。我們是在跟蹤尾隨,(跟)陳民的車輛大約有100公尺的距離。」
警方否認追車,也否認員警第一時間曾斥責受害騎士。
中正派出所副所長詹子平:「員警沒有斥責蔡姓民眾的情事,本所王所長事後也有與員警前往醫院探視蔡民。」
由於被逮的通緝犯調解時未出面,受害者擔心求償無門,現在將提告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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