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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展用圖鑑照!復古達人挨告 和解收場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蕭明正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6/10 20:43
最後更新時間:2020/06/10 20:43

知名復古設計師張信昌,創立50年代博物館,還開懷舊咖啡廳,但日前在宜蘭傳藝中心等地方辦展,為了打造懷舊風格,使用味王等老照片,被另一名收藏家胡宏明指控,照片來自他的著作《台灣骨董雜貨珍藏圖鑑》,提告違反著作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開庭時,張信昌否認不法,強調用在藝文跟教學,屬於合理使用,法官則苦勸和解,最後雙方達成共識。

圖/TVBS

 
戴著眼鏡,身穿白色T恤,他是知名復古設計師張信昌,被人提告違反著作權,曾經喊冤說,使用的照片,用於藝文跟教學,屬於合理使用,無奈仍被起訴,賠錢給對方。

復古設計師張信昌vs.記者:「那這次會覺得說很委屈嗎,不會,圓滿解決就好,(圓滿解決是不是),用圖要小心再注意一點。」

圖/TVBS

51歲張信昌,輔大織品服裝系畢業,從事廣告跟商業設計,15歲起收藏大量50年代藝術品,被人稱做復古達人,後來成立50年代博物館,還在台北市東區巷弄,開懷舊咖啡館,從擺設的舊玩具,到牆面設計,都是他一手打造,吸引不少收藏家上門,例如一整排的大同寶寶,醫療診所器材,都是好不容易蒐集到手的老東西,他也常常受邀辦展或是辦講座。
 

復古設計師張信昌:「我小時很怕這一台,對我也是啊。」

日前,張信昌協助辦展,加入味王、公用電話等元素,但另一名收藏家胡宏明,指控他,使用的照片,來自台灣骨董雜貨珍藏圖鑑,已經侵害著作權,台北地院審理時,胡宏明提出,六張照片,每張五萬元,加上10倍賠償金,總共300萬,但張信昌認為金額過高,法官也建議,應該在50萬元以下,庭訊三小時後,雙方談定和解。

記者vs.原告胡宏明委任律師:「(對於這一次和解金額還滿意嗎),法官已經說不對外透露了。」

圖/TVBS

因為簽署保密條款,雙方未透露和解金多少,原告胡宏明也同樣低調離開法院,張信昌曾經說過,使用懷舊照片做設計,只是想保存台灣文化,沒有牟利,一時沒想太多吃上官司,以後也會更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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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古#著作權#藝文#賠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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