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殺警案被告再獲交保  嘉院追加條件:限制住居並須就醫


發佈時間:2020/05/01 21:46
最後更新時間:2020/05/01 21:46
圖/TVBS
圖/TVBS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被告一審無罪,諭知50萬元交保;嘉義地方法院今天晚上重新裁定被告仍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交保後須立即至醫院就診,由醫師評估有無住院治療必要。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法官昨天准予鄭姓被告交保新台幣50萬元裁定,檢方昨天就提起抗告;被告行為時,雖罹患思覺失調症,但他的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未完全喪失,若交保後重新步入社會人群,將會造成人民恐慌、危害社會治安。

 

嘉義地方法院上午就派專車送抗告書至台南高分院審理,經分案、閱卷及3名法官合議後,結果於傍晚出爐,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表示,案件合議庭3名法官於晚上重新評議,參酌前述裁定內所指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迄今仍未痊癒,且犯罪情節重大,為確保被告具保後,不至於對社會安寧造成危害,再審酌看守所表達被告仍存在精神病狀,須長期接受治療意見,以及精神衛生法對嚴重病人必須強制住院的規範。

洪裕翔指出,裁定被告得以50萬元交保及限制住居外,交保後還須立即到台中榮總嘉義分院就診,由醫師評估有無住院治療必要,若評估無住院必要,應每週1次前往醫療院所精神科就診,由醫師追蹤精神狀況,評估有無傷害他人自己之虞,另應於每3個月1次至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就診。
 

洪裕翔說,如經醫師診斷有住院治療必要,被告應立即住院治療,不得拒絕。被告於每週還要向嘉義地方法院陳報看診情形。如果上述條件被告有所違反,嘉義地方法院得再執行羈押。

54歲的鄭姓被告去年7月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去年8月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認為被告罹有思覺失調症,昨天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2024史上最熱一年◢

👉地球發高燒台灣未來冬季恐歸零?

👉半顆高麗菜破百,極端天氣惹禍

👉這4電器吃光荷包!教你省電祕訣



#殺警案#李承翰#警政署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90

0.1024

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