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用來振興經濟的抵用券,目前規劃可用於餐飲、商圈、夜市跟藝文四種產業,總面額最高可能落在八百元,只是得異地住宿消費,才能領的限制,讓一些民眾覺得不划算,因為到異地住宿,其花費的勢必比補助的還多,至於業者則認同異地消費概念,但就怕民眾不想多花錢,反而沒刺激到消費!
民眾:「那如果我會去消費,我就是會去消費,可是如果我不會,我有這個券,我也不會去,不會刻意去,還要跑到哪裡去消費。」
異地住宿的門檻,讓民眾感嘆可能看的到吃不到,畢竟以家住板橋為例,若到宜蘭旅行,客運票140元起跳,若再加上住宿其他花費,自己至少還得花上1到2千元,不過也有人認為不無小補!
民眾:「至少有補助啊,就是你旅遊你在吃方面,就有補助,所以在其他方面,可能沒有補助也沒關係。」
那被列入的業者們,又是怎麼看異地住宿這規定!
新北商圈聯合發展協會總會長黃建強:「(異地消費)如果只是離開了,我們自己的本區,像深坑譬如到板橋,或到淡水或九份,那其實如果是這樣的,異地消費的話,其實我覺得這樣促進,跟帶動地方消費,我覺得會有實質意義,那當然跨縣市跨區域,所帶動的商機會更多。」
這位黃會長,也是深坑商圈的業者,因為身處觀光區,當然希望大家都能來住一晚,至於這一位來自瑞芳美食廣場的攤商。
新北市瑞芳區美食廣場自治會長林文貴:「像我們瑞芳在九份,九份那個山下啊,(生意)差不多掉了五成有,這抵用券對我們來說,在這個傳統市場,就是說來說是有利的,因為去年辦這個(夜市抵用券),並沒有把我們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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