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今天起無預警停飛,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細數遠航勞資爭議事件,呼籲政府儘速修改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對違法雇主課刑罰,並立法推動民營企業設置勞工董事。
遠東航空無預警宣布,因長期虧損及資金籌措困難,今天起停飛。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舉行記者會,細數遠航2017年以來的違法事項,並針對政策提出建議。
遠航企業工會顧問林芸指出,遠東航空員工待遇相較其他國籍航空本就偏低,薪資低不打緊,但其違反勞基法情況卻層出不窮,根據2016年至2018年台北市勞動局資料,遠航就有6件涉及違反勞基法案件,其中不乏個別勞資爭議問題,像是對離職員工用法律訴訟追殺,跟機師、修護人員索賠等,當中許多案件都是遠航片面更改勞動條件導致員工離職所致。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朱良駿指出,當工會發現公司狀況時,公司就涉嫌把工會幹部解僱,也因此讓員工對工會敬而遠之,而遠航打壓工會,就是怕工會揭發許多不正常的事情,呼籲遠航員工儘速加入工會,保障未來勞動條件。
林芸也質疑,遠航有恣意挪用資金、財務監理不透明、飛安機械紀錄不佳等問題,且根據報導,遠航從2017年起就至少有過3次無預警停飛與取消航班,讓旅行業者及旅客權益平白無故受損,更惡劣就是在遠航無預警宣布停飛前,官網還在促銷耶誕節至明年農曆年前的機票,無疑是欺騙社會大眾與消費者。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林馨怡表示,大解法及積欠工資墊償對勞工來說都是最細枝末節的保障,呼籲民營企業應該比照國營事業推動證券交易法設置勞工董事,讓勞工董事平常就能實質監督企業營運,達到防弊及吹哨的效果。
朱良駿則認為,現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最重只開罰新台幣50萬元,對於企業根本不痛不癢,應該對違法雇主課刑罰,政府也應強制介入調查與仲裁。
工會也指出,從遠航多次無預警停飛到最後宣布停航事件來看,航空公司不僅侵害勞工權益也不顧消費者權益,因此政府應該立法明確要求航空公司負起賠償旅客全部責任以及設立保障旅客的專戶,由主管機關與工會共同監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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