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餐飲業常用的「液蛋」食安問題頻傳,甚至有不肖業者回收過期蛋、破殼蛋來製造,食藥署因此明訂新制,2020年開始從「原料」到「標示」都有規範必須遵循,不過民間團體也喊話,只管理製造端範圍太小,生產源頭牧場也要盡快納管。
將一盒盒雞蛋,倒入洗選槽,如果是新鮮好蛋會沉入底部,如果有裂痕瑕疵會浮起來,第一關就被篩選出來。
順著運輸帶,經過水柱刷洗、風乾,接著破殼,利用蛋杯將蛋白蛋黃分離,如果分離不夠徹底,還有鏡頭直接辨識把關。
這些蛋液再經過冷卻、殺菌後,就能一一裝填。整個過程人力幾乎只有參與一開始的倒蛋和最後的包裝,產線走向自動化。
液蛋公司經理魏毓恆:「在很多的液蛋場可能還有用到所謂半人工的部分,可能需要人,可是對我們而言反而覺得說,人在處理這個東西上面反而會是一個汙染的來源,所以我們那個時候其實在購置這台機器的時候我們就希望說我們可以盡量把人力減到最低。」
記者李頂立:「我們回過頭來到雞蛋原料庫,這邊就是從牧場洗選完之後就會直接冷藏送到這個4度的環境裡面,而且為了要能夠溯源,其實這邊都是選用單一來源的牧場,像是你可以看到每一個籃子大概28台斤的雞蛋裡面,上面都會標註洗選的日期、保存的期限以及牧場的來源。」
液蛋公司經理魏毓恆:「假設我們今天有測到說今天可能有一些異常,比如說可能蛋白比較稀類似的問題,我們就可以馬上知道說我們的雞舍是在什麼時候生產、哪一棟雞舍,我們就可以要求在牧場端的人員直接去查。」
過去因為接連爆發黑心蛋事件,有業者將破蛋、長蛆蛋回收製作成液蛋流入市面,食藥署決定要祭出規範管制,2020年開始,只有2種蛋可以作為液蛋原料,一種是『蛋殼完整的蛋』,如果有殼有裂痕,至少蛋殼膜要完整,而且不能有洩漏或外在污垢。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擔心有一些業者如果用到受損或是可能變質次級的這種蛋,蛋殼如果都已經有破了,裡頭內容物有滲透出來的話那就有衛生安全的疑慮。」
另外新制要求液蛋產品,必須清楚標示有殺菌或未殺菌,已殺菌液蛋不得檢出沙門氏菌,未殺菌液蛋,生菌數也要符合標準,違者最高開罰3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要標示保存條件以及有效日期,如果是未殺菌液蛋必須註明說本產品需要使用於生產經過充分加熱。」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源頭沒有好好管理去管到末端破蛋、裂蛋問題,不是不應該管,而是管的太小、太少、太慢。」
民間團體點出,如果只管制液蛋製造也無法根絕生產端對雞蛋造成的汙染,況且部分液蛋處理廠也可能同時向不同牧場進雞蛋。
明訂液蛋標準已經跨出第一步,但接下來相關部會能不能再把整個生產鏈都放入管理體系,甚至訂出實施時程,關乎民眾食安,可不能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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