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定型化契約規定模糊 買「凶車」民眾氣炸

記者 紀建亨 / 攝影 何宜信 報導
發佈時間:2019/11/09 13:27
最後更新時間:2019/11/09 13:36

嘉義一名林姓男子在網路花了三十萬買了一輛二手車,沒想到朋友看到後,發現在其他網站曾看到類似車輛,而且註明是發生事故的「特殊車輛」,經過了解才知道有人在車內輕生,屬於凶車,不過消保官表示,根據消保法,如果車商賣出,仍有義務告知,屬於瑕疵擔保的範圍,但如果是私人買賣,恐怕只能對簿公堂。

圖/TVBS

 
不管是泡水車,還是發生意外的事故車,買賣時,定型化契約都有明文規定必需載明,但如果沒有車體結構安全,卻有人非自然死亡的「凶車」怎麼辦。

嘉義一位林先生之前就透過網路買了一輛30萬中古車,不過朋友看到後,發現在其他網路平台,曾看到類似車輛,而且註記是「特殊車輛」,因此林先生向賣方求證,對方才告知車輛是另外一間車行寄賣,而且確實有人曾在車內輕生。

圖/TVBS

非當事人中古車業者吳育才:「我自己都覺得不舒服了,那你把你認為不舒服的東西,不舒服的車子賣給客人,我覺得這個應該要善盡告知義務。」
 

由於沒有被事先告知,價格也沒有較便宜,讓林先生氣炸了,消保官表示,其實根據消保法規定,新車或中古車買賣都有定型化契約,對於泡水車或重大事故車都有瑕疵擔保必須載明,否則可以要求解除合約或要求減少價金,而在車上輕生同樣屬於瑕疵擔保的範圍,但如果是私人買賣,則沒有告知的相關規定,恐怕只能由法院依個案判斷。

圖/TVBS

義市府消保官黃崇傑:「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沒有明確規範到"凶車"這個部分,消費者可以申請縣市政府消保官,召開調解會。」

非當事人中古車業者吳育才:「將來你買車,如果你在意的是不自然死亡的,我建議在這裡,雙方但書可以寫在這裡。」

因此包括沒有影響車體結構,卻導致路人身亡的車禍,同樣在買賣時沒有告知規定,因此只能全憑賣方良心,還好這位賣家最後自知理虧,全車購回,也讓雙方不用再法庭見。
 TVBS新聞YouTube頻道改版囉! 快點我按讚訂閱

◤Blueseeds永續生活◢

👉天然護膚市場升溫!無添加敏肌也可用

👉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

👉0水保養・以油養膚,精油保養快跟上


#凶車#特殊車輛#消保官#定型化契約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89

0.0603

0.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