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旅遊團,旅客對行程也有不滿,指控領隊在第一天,半強迫大家要參加自費行程,多付70歐元走4個漁村,還因此耽誤原本的行程,甚至伙食部分,10個人只有五菜一湯,旅客抱怨吃不飽,對此消保官表示,定型化契約只有針對購物行程有規範,自費則沒有法律約束。
腳指甲邊緣,都是磨破的痕跡,腳底板也不太舒服,吳小姐說,領隊在第一天,就告訴大家務必參加漁村的自費行程,除了多付70歐元,相當2400台幣,團員們早上8點出發,到傍晚五點,一共走了4個漁村,原定排好要看比薩斜塔,都因此延誤。
投訴旅客吳小姐:「第三個漁村的時候,它有接駁車可以上山,但導遊並沒有告知,直接要我們爬樓梯,那樓梯我有爬上去,也蠻斜蠻高的。」
行程走馬看花就算了,旅客更不滿的是,十個人的菜色,只有五菜一湯,消費者抱怨根本吃不飽,就連想去買東西果腹,也因為行程太趕,沒有多餘時間。
旅遊達人說,通常導遊或領隊,私賣行程,要旅客加價,像是跳傘、潛水,看秀,有額外的門票錢,或是導遊的私房景點,甚至是遊車河,比較常出現在東南亞團或是歐洲旅遊,一般民眾比較不熟悉的觀光區,民眾控訴,導遊私賣行程,還半強迫大家要參加,不過消保官提醒,目前定型化契約,只有針對購物行程有規範,並沒有約束自費行程。
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旅行社它可能會有不同的導遊,如果要求旅行社必須要在契約內,載明說有哪些私房景點可以讓旅客,在規劃自費自由行程可以先做參考,這可能比較困難。」
領隊加賣觀光行程,遇到糾紛卻出現法律漏洞,旅客們只能在簽約前,詢問仔細一點,才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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