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餐飲外送的年產值,高達225億元,新型態的「平台經濟」,商機無限,但國內的法規設置,似乎跟不上腳步,我們從勞動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三大區塊來看,目前只有衛福部將美食外送平台,列為「食品物流業」管理,在勞動安全跟道路安全的部分,因為沒有專責法規,光靠業者跟外送員自主管理,似乎仍遊走灰色地帶。
店家vs.有無外送騎士胡翊峰:「單號是1879,好,外送是法式奶油雞肉麵,好,謝謝你。」
接單、取餐、送餐,美食外送員,可以說是連結餐廳跟消費者的重要樞紐,大街小巷使命必達,職業風險,也不小。
外送員的送餐安全,除了靠自己,平台業者也責無旁貸,但做與不做,目前並沒有法規強制性。
外送平台執行經理沈昌宏:「所以我們跟他們就是勞僱關係,而不是所謂的合作關係,包括勞健保,包括各種休假的福利,包括說他的上班時間,我們是完全遵守勞基法的規定,加上我們的各種的福利跟保險,(人事成本)大概增加2成到3成。」
願意增加人事成本自主管理的平台業者,仍是市場少數,但依照現行勞工保險條例,企業若具備5位以上,有僱傭關係的員工,必須強制投保勞健保,但共享平台,若以合作夥伴的名義跟外送員合作,雙方則屬於承攬關係,因此企業沒有義務為承攬人投保,也成為勞雇關係的灰色地帶。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這些外送員其實簽的就是承攬契約,是你決定說,你按下去說,好這個案子我接,多少錢我接,那他(平台業者)會認為說,這是你自己的決定,我沒有指揮,我沒有指派你,你不要說台灣,其他國家都在剛剛好,剛剛要面對這個問題,他(政府)要把這個可能面對的風險,要逐一的把它檢視出來,像大家最那個的,就是交通的問題,它有時候某種程度也是一種,公共安全的問題。」
餐飲外送,成為新興產業後,政府的法規建置,仍有賴各部門整合解決,目前在食安部分,因為衛福部今年已將美食外送平台,列為「食品物流業」,餐點從保存到運送,都能受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但以交安來說,因為外送員機車,沒有明顯「類別」,機車改裝外送箱,也沒有專屬法規,目前只能依照道安條例,以乘載貨物的規範來認定是否違規,而對於外送員的勞務保障,勞動部迄今對於承攬法規,仍無任何宣告,也就是說,「勞動基準法」對於外送人員,仍沒有進一步保障機制。
其他餐飲平台外送員吳先生:「勞保跟健保是自己保,車的強制險也是自己保的,公司並沒有幫我們保,任何保險的部分。」
其他餐飲平台外送員沈先生:「大概跑半年,然後公司有幫我們保團體險,沒有保勞健保。」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絕對不能讓平台業者說,我不是僱傭關係就不是僱傭關係,除了政府部門要有相互的這種,權責之間的一種溝通跟釐清之外,平台業者跟外送人員,服務人員這個中間,也要做釐清,所以我覺得這個東西確實是個大問題,要去一層一層的,而且是環環相扣的,這東西真的需要跨部會,針對這衍伸出的這種多面向的問題,做一個彙整的一個討論。」
美食外送的便利性,徹底翻轉台灣餐飲市場後,現行法規,對於外送員的保障規範,似乎跟不上腳步,消費者享受取餐便利性的同時,外送員的勞務安全,誰能替他們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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