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醒,民眾於銀行通路購買保險前應先了解本身保險需求,再選擇合適商品,並留意3大事項,包括投資型保單自負盈虧、外幣保單有匯率風險及確保能收到通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表示,銀行通路已成為銷售保險商品重要通路之一,目前銀行銷售保險商品均應依規定於營業場所明確標示是辦理保險代理或經紀業務,理專也應於招攬保險商品時出示保險業務員登錄證,使民眾明確知道所購買的商品為保險商品。保險局提醒,消費者在銀行通路購買保險商品時,應注意3大事項。
第一,投資型商品要自負盈虧,避免借錢投保。保險局表示,投資型保險商品的投資績效由要保人自負盈虧,沒有保證獲利或保本的功能,消費者在投保前務必詳細了解商品費用內容及投資風險,保留商品說明書及相關招攬文件,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擔能力,避免以融資方式購買保單。
再者,外幣保單有匯率風險。保險局指出,購買外幣保單時,因外幣保單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單借款、費用等相關款項收付的幣別皆為外幣,所以消費者購買保單時應特別注意匯率風險。
第三、確實填寫資料確保能收到相關權益的通知。金管會表示,購買保險時,要保人就要保書的內容及財務狀況等需詳實填寫,且收費地址務必填寫保戶可即時收受郵件的地址,以確保要保人能收到保險公司寄送與保險契約權益相關的重要通知。
保險局指出,消費者可透過各保險公司及產、壽險公會網頁查詢保險商品類型及購買通路等資訊,如需進一步了解特定商品的保單條款內容及簡易費率資料,也可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的保險商品資料庫查詢,藉由了解各公司提供保險商品內容概況,以規畫適合的保險需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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