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與畢業季來臨,正好是青少年打工、新鮮人求職的旺季,勞動部今天提醒,青年朋友求職時應牢記3要7不原則,以免受騙淪為車手等觸犯刑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副組長吳淑瑛今天在勞動部例行業務說明會表示,青少年及新鮮人常因缺乏社會經驗,在職場容易受騙,過去曾有案例,一名新鮮人應徵會計工作,雇主要新鮮人定期去銀行領錢,直到後來新鮮人才發現自己淪為車手、觸犯刑法。
根據勞動部統計,107年求職者或員工申訴雇主涉有「不實廣告」、「扣留證件財物」、「收取保證金」、「指派違法工作」案件有190件,類型多為求才內容與實際不符及收取保證金等,不過成案開罰僅有9件,主因沒有具體實證。
吳淑瑛提醒,青少年求職經驗不足,容易成為受騙對象,求職時應牢記3要7不原則,3要為「3大準備」,包含面試前事先告知親友面試的地點,或請親友陪同、檢視欲應徵公司徵才廣告內容是否合理、主動蒐集徵才公司的資料,檢視自己應徵什麼行業、職務。
另外,7不原則則是「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
吳淑瑛指出,為了強化青年求職安全意識,勞動部也配合內政部推動「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每年補助地方勞政主管機關主動查察異常求才廣告、運用多元媒體宣導及辦理校園與校外求職防騙宣傳活動,107年度共辦理宣導講座和活動454場,合計有8萬8494人次參與。
吳淑瑛表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也已經於「台灣就業通網站」設置青少年打工專區,包括打工資訊、勞動權益資訊及求職防騙技巧,並刊登各式常見的職場陷阱案例與相關法令,分析慣用詐騙手法,提供社會新鮮人或是暑期打工的青少年朋友參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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