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蔡先生,長達15年習慣用爐灶燒柴煮水、燉肉,幾乎每個禮拜開伙1到2次,1月份他遭到環保局稽查,依空汙法開罰1200元,蔡先生不服,那甕缸雞業者也是柴燒為何不用罰,環保局駁斥業者大多有裝抽風、過濾設備,但稽查人員到場明顯看到蔡先生的爐灶,冒出黑煙,所以依法開罰沒問題。
當事人蔡先生:「有申訴期限,因為卡到清明假期,要問申訴事情,結果已經過期,要罰就罰啊。」
蔡先生說住在雲林縣莿桐鄉四合村,他用爐灶煮食,已經15年,每個星期開伙1到2次,1月份環保局人員,突然上門,依空汙法開罰1200元。
當事人蔡先生:「為何罰我甕仔雞就沒罰。」
蔡先生不服氣,認為甕缸雞業者,也是用柴燒量比他大,頻率也比他高,根本兩套標準,但環保局駁斥。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林武宏:「差在說甕仔雞,通常會有,裝設抽風,過濾設備。」
環保局補充,主要是有民眾檢舉,稽查人員到場,看到蔡先生的爐灶甚至肉眼就能看到黑煙
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林武宏:「環保局堅持,蔡先生燒柴無過濾設備,確實違規,依法開罰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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