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長林佳龍,不希望人潮、車潮造成周邊交通阻塞,當初規劃交通,花博展區附近禁止停車,民眾得要走一段路到停車場,附近居民腦筋動得快,利用資源回收廠空地,讓遊客停車,停一次1百元,不只賺停車費,還提供接送服務,一次50讓遊客不必走太多路。
遊客vs.附近居民:「這邊還停的下,(怎麼算),停一次一百元。」
不過進入停車場一看,裡面其實是資源回收場,停了好幾台轎車,停一次100元,附近居民大賺花博財,還提供接送服務。
其實在花博周邊,市府規劃免費公有停車場,但是要走比較遠,結果市府要方便附近居民,發通行證,沒想到,居民大篆花博財,不只找空地,規畫停車場,還利用通行證,讓民眾可以開私家車進入。
民眾:「我可能不會,因為我不知道司機品質怎麼樣。」
民眾:「有那種不懷好意的怎麼辦,因為人心隔肚皮嘛。」
只是資源回收廠,變成停車場,讓居民方便的通行證,竟然變成賺錢工具,如果被檢舉,最高要被罰1萬5千塊。
台中市交通局副局長馮輝昇:「你用私人的轎車來運送乘客的話,也違反我們相關公務法,及運輸業的管理規則,依法可以裁罰最多10萬元的罰款,也會來取消通行證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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