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醫院看診,除了會開處方藥、指示藥外,有的醫師還會建議可自費再購買保健食品,其中以婦產科、小兒科和骨科,這三大科為大宗,一般民眾多半認為醫師開的就有用,但其實買不買全憑自由意志,健保署更有規範,自費項目得載明公告,就是要避免衍生糾紛。
民眾vs.記者:「婦科然後開了哪些保健食品,就那是種按摩的油按摩油,通常都是自費的東西,就是醫生會介紹給你,我們就認為是有用的。」
要你自費拿保健品,不過這個價格,可就沒有公定價,民眾自由選擇買不買,就有醫師指出,開不開這自費單,背後有龐大利益關係。
台安醫院內分泌科主治醫師林毅欣:「很多醫師會自己有所謂的業配文,自己可能在代言什麼或者是說他有跟某些廠商合作,或者他本身的機構會有營利需求,才會主動去講這些(自費項目)。」
當然也有民眾不在醫院領,自個跑到藥局買,藥師就指出,常見像婦產科會開出的建議保健品,有鐵劑和葉酸,小兒科則是維生素D3錠或粉狀,骨科更常見鈣粉和鈣錠還有葡萄糖胺系列,但這保健食品並非處方藥不是治病長久之計。
台灣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發言人沈采穎:「在購買保健品之前還是詢問醫師跟藥師,比較能夠說花了錢,能夠針對你的需求比較好。」
保健食品領不領,屬民眾自由意志,但健保署針對醫院源頭可有規範,自費項目明細得公告並列入衛生局考核,不可以檢查到一半才問要不要用,最後一定得開立收據,載明健保和自費項目,就是怕醫院漫天喊價,從醫療衍生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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