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初有一名女子,因為經期不順去輔大醫院看婦產科,出來之後收到繳費單卻要自費2000塊買一瓶維生素D,讓她覺得非常不合理,因為在看診時醫生都沒有告知,而且還有很多人都遇到同樣狀況,甚至不明不白就付了錢,對此醫院回應,有時候病人比較多可能沒做好溝通。
拿出看婦產科時,醫師拿給他的宣傳單,仍然感到很氣憤,因為當初在診間都沒提到,開的處方籤中2000元的維生素D3是自費保健食品,卻要直接收錢,而且超音波檢查費957元,明明說下次再做也被列在明細內。
投訴人蕭小姐:「再換這張,你現在有子宮發炎的問題的話,你可能可以吃些維生素改善,維生素D現在是很多婦女的什麼。」
還原看診經過,蕭小姐說醫師只花了幾十秒的時間,快速講了維生素D的好處,就被請出診間,氣得向護理師反應,才發現原來不少人遇到同樣狀況,直到批價才發現被加了維生素D,但以為是必要項目,只好去領錢。
投訴人蕭小姐:「另外一個媽媽是告訴我說,他已經付了,那還能退嗎?他們也甚至不知道,這張紙是可以拒絕的。」
統計至少有5位病患遇到這個狀況,而這名鄭姓醫師是輔大醫院的婦產部主治醫師,也曾在網路媒體受訪中說維生素D是一種必需營養素,要攝取足夠,對此醫院回應,醫師門診忙碌,和病人溝通時間較少,可能有所疏漏。
確實依照醫療法,只要付款前有揭露,自費明細就不違法,所以民眾求診也得睜大眼,避免多付不必要的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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