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聞報導有部分公司威脅員工「請特休扣年終」,一名男網友就在PTT回文,表示自己同樣也因為請假太多、出勤率差而不發年終,但他直接提出「6證據」檢舉,成功讓老闆拿錢跟他和解。
原PO表示,老闆說他請了陪產假、特休假、一個禮拜流感病假,因出勤率不好所以不發他年終,即使他產品出貨量及良率最高,仍被老闆回「勞基法沒規定一定要給年終,你去檢舉也沒用」,於是他決定直接檢舉,然而小公司沒簽勞動契約,因此勞工局說勞動契約沒約定年薪是幾個月月薪的話,不給年終不違法。
雖然第一輪攻防戰失敗,但原PO沒有放棄,決定改從勞檢、公安等問題開打,「後來開始檢舉其他,加班費未給付、病假未給付、貨梯天車沒保養、鋼筋裸露,樓梯沒扶手,樓上當宿舍沒消防」,一連串檢舉讓勞檢員、公安和消防人員陸續前來稽查;接著原PO又寄存證信函給公司,要求補育嬰假和高薪低報補助少領等差額,提起公司違反勞工法令、危害勞工權益,要求公司給付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書......
「後來老闆娘請行政小姐打電話給我,問是不是我檢舉的,我說是啊,還有一些還沒檢舉,畢竟你們那麼遵守法規,我當然得幫你們共同遵守。」此話讓老闆娘不得不低頭,約原PO在律師事務所見面,並拿出支票與原PO和解,希望原PO不要再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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