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冷凍宅配與網路購物相當普及,不少人會購買冷凍食品回去放冰箱保存,節省採買時間還能讓料理更豐富。不過,食藥署提醒,冷凍雖可以降低食品腐敗速度,但不代表可以無限期保存,並且列舉出消費者保存食品常犯的4大錯誤,避免掉入食安陷阱。
冷凍保存4大錯誤
食藥署於官網發文指出,不少人仍存在「冷凍食品可以永久保存」的錯誤觀念,但如果保存與解凍方式不當,不僅會影響食物品質,更可能帶來食安風險,尤其消費者常犯4大錯誤:
- 忽略有效日期:許多人習慣「先塞進冷凍庫再說」,忽略了包裝上的標示,導致食品過期。
- 家用冷凍庫溫度不穩:開關頻繁或空間不足,容易讓溫度升高,加速食品劣變。
- 拆封後未密封保存:接觸空氣會導致凍燒現象,使表面乾癟、口感粗糙。
- 囤貨過量:一次購買大量冷凍食品卻未能即時食用,反而增加過期或變質的風險。
 有效日期別忽略 食品解凍勿久置於室溫
許多人忽略了包裝上的標示,導致食品過期。食藥署說明,即使在冷凍零下18°C的環境中,酵素反應與脂肪氧化仍會持續進行,使食品出現風味劣變、油耗味甚至營養流失,更何況一般家庭冷凍庫常無法達到零下18°C之凍藏溫度。因此有效日期的訂定至關重要,有效日期代表著食品在建議條件下可維持品質與安全的期限,一旦超過日期,即使食品尚未腐敗,其風味與安全性都可能不再理想。
而食品在解凍或處理過程中若不注意溫度控制,也可能落入細菌快速繁殖的「危險溫度帶」。低於7°C,微生物繁殖速度明顯下降;高於60°C,多數細菌則無法存活。因此,冷凍食品自冷凍庫取出後,應儘速烹煮或置於低溫冷藏環境中解凍,避免久置於室溫。
冷凍食品5狀況須留意 3解凍法最安全
另外,冷藏解凍、流水解凍、微波爐解凍是較安全的解凍方式,民眾可依情況選擇;而室溫解凍、使用熱水、反覆冷凍與解凍則潛藏風險,不僅影響口感還可能導致食物中毒,建議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