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是預防重症和死亡的最好措施,指揮中心在5月16日起開放部分民眾接種第2次追加劑(第4劑),但對於是否應該全面施打第4劑疫苗,到現在仍是爭論不休的議題。
對此,新陳代謝及內分泌科醫師林均賢在臉書粉專《Chun-Hsien Lin》發文分享,以色列相關研究指出,民眾施打第四劑疫苗後有明顯的短期保護效果,因此在疫情的高峰期間為避免染疫後重症的風險,鼓勵凡超過65歲的糖尿病患者施打第四劑疫苗。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建議,接種第1劑追加劑滿5個月後可接種第2劑追加劑(第4劑)的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者且病情穩定者。
短期保護效果
雖然糖尿病患者並沒有被列入「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但由於染疫後較容易發展成重症(如需插管治療),死亡率也較一般人高,因此林醫師認為,糖尿病患者只要年齡屬於65歲上,施打追加劑(第3劑)滿5個月後,就鼓勵施打第4劑疫苗。
而未滿65歲的糖尿病患者,林醫師則認為不一定要施打第4劑,但建議患者要把血糖控制好,以減少染病後成為重症的風險;但若血糖控制不佳,經醫師評估為免疫力不全,就應接受第4劑疫苗。此外,林均賢醫師也提醒民眾,之前施打疫苗有明顯不良反應者,應事先諮詢醫師,以評估是否適合施打第4劑疫苗。
本文經內分泌新陳代謝科醫師林均賢臉書粉專《Chun-Hsien Lin》授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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